股票代码:002052 股票简称:*ST 同洲 公告编号:2023-015
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
(相关资料图)
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一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
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
交易日内(2023年1月31日、2023年2月1日、2023年2月2日)收盘价格跌幅偏离
值累计达到12%,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》等的相关规定,公司股票交
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。
二、公司关注和核实的相关情况
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,公司进行了关注和核实,现对有关关注和核实情况说
明如下:
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。
项。
持有的公司股份123,107,038股(占公司总股本的16.50%,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
的100%)于2020年5月25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,冻结期限自
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》,并于当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《关于对深圳市
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》公司部关注函〔2023〕第93号,要求公司对业
绩预告相关事项进行说明。
三、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
本公司董事会确认,除前述事项外,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
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
划、商谈、意向、协议等;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
上市规则》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、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
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;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重大的需要更正、补充之
处。
四、风险提示
告披露日,相关诉讼仍未结案,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
动造成一定的影响。
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2-022),公司2021年度经审
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,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
(2022年修订)》的相关规定,在2021年度报告披露后,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
市风险警示(股票简称前冠以“*ST”字样)。
政处罚决定书》([2021]2号),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。
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《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
定书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1-074)。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,公司已收到多名
投资者诉讼立案材料,法院对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,提起诉讼投
资者可能会进一步增加。
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。根据会议审核结果,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[page]
票的申请未获得审核通过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
文件,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不予核准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。
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,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
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。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,注意投资
风险,理性投资。
特此公告。
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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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